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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行动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湘安办函﹝2024 〕154 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行动和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和县市区安委办: 近期,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省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2024-2026)》和省政府《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行动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提升行动( 以下简称“两个行动”)作出了部署安排,为切实抓好 有关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两个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两个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 规规定的具体举措,是预防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 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要,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和县 市区安委办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部署安排,结合行业领域 实际,认真组织、周密谋划、精心实施好年度和三年内落实计划、落实举措,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压实安 全生产责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目标。 二、分行业分年度分级分类组织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安全培训行动” 要做好分行业统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 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规模、管辖权限等,统筹省市县 三级培训对象,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100%培训到位(任 务表见附件)。要做好分年度统筹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 会明确的年度和三年内培训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到 位;未具体列入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年度任务的,各行业主管部门 结合行业实际抓好落实。要做好分级统筹工作:在确保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到位的基础上,要科学统筹好省市县三级培 训人数、时间,避免任务过度集中在基层一线以及出现扎堆培训现象。 三、切实保障落实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 行动” 要综合施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 主体责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 划并落实到位。要按规定频次、内容、范围、时间、课时组织安 全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效果。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技术标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作为培训内容,保证从业 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深入实施 “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要保 证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等统筹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范 围。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举行一次疏 散逃生演练,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依法建设应急救援队伍。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两个行动”取得实效。 要严格执法,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该持 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加大投入,确保“两个行动”实施 资金保障。要搭建和利用好各类平台,储备一批优质教师,开发 一批优质课件,方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学习。要固化优化“党校+ 分课堂”培训模式,充分发挥培训效能。要全覆盖开展安全培训 机构条件复核,依法停培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培训机 构。要严格巡考监考管理,巩固“考培分离”成果。要发挥“互联 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作用,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 种作业人员管理。
附件: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培训任务清单 2.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任 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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